男方提出离婚的,彩礼还要不要退还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夫妻因感情破裂而走向离婚,而彩礼退还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
一、男方提出离婚的,彩礼还要不要退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彩礼是否退还并不取决于谁提出离婚,而是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退还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了返还彩礼的三种法定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哪怕是男方主动提出离婚,若符合法定条件,彩礼需部分或全部返还;若不符合,即便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也无需返还。
二、登记结婚且共同生活,男方提出离婚,彩礼能要回吗
一般不能要回,但存在两个例外情形:一是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二是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满足任一情形,男方可请求返还部分彩礼。
从彩礼的附条件赠与性质来看,双方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意味着彩礼给付的核心目的已基本实现,赠与行为生效,因此原则上不支持彩礼返还。这一裁判规则既尊重了婚姻的法律效力,也契合民间“结婚后彩礼不予返还”的传统认知,同时兼顾了婚姻的实质内涵。
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如闪婚闪离),双方未形成稳定的家庭共同体,彩礼给付的目的未完全实现,若彩礼数额过高,对男方家庭造成较大负担,仍判决不予返还,会明显损害男方合法权益。
若男方因给付彩礼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甚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若不支持部分返还,会加剧其家庭困境,违背公平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
三、未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男方提出分手,彩礼要返还吗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已按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的,男方提出分手(主张返还彩礼),彩礼需酌情返还,而非全额返还。
此类情形下,法院应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例如,双方共同生活2年以上、已生育子女,且彩礼用于购置夫妻共同生活用品、支付家庭开支的,男方主张返还彩礼,法院大概率不予支持;若共同生活不足3个月、未生育子女,且彩礼数额较高,法院则可能判决女方返还50%-70%的彩礼。此外,若因男方过错导致分手(如出轨、家暴),法院还会酌情降低返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