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第一天就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人员流动日益频繁,试用期作为员工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磨合的阶段,备受关注。
网友咨询:
试用期第一天就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律师解答:
试用期第一天受伤,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受伤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导致,就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哪怕仅入职1天,只要公司已安排员工从事工作,就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伤保险权利,公司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无论入职多久,只要同时符合“工作时间”(如正常上班时段)、“工作场所”(如公司车间、指定工地)、“工作原因”(如从事岗位要求的工作、执行领导安排的任务),即可认定为工伤。
并非所有试用期内的受伤情况都能认定为工伤。若员工受伤是源于自身故意犯罪行为,例如在工作场所内故意寻衅滋事导致受伤;或是因醉酒、吸毒致使意识不清,进而引发意外受伤;亦或是员工主观上存在自残、自杀意图而造成身体损伤,根据规定,这些情形均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律师补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