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公司因员工之间谈恋爱将其开除的是否合法

  在工作中,每天朝夕相处的年轻男女,天长日久产生爱情的火花,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尽管如今法律已赋予了人们婚姻自主权,但是我们不难发现,还是有公司对于办公室恋情很是忌讳,认为办公室恋情会降低工作效率或者担心内部会串通,给公司造成不好的影响。

  网友咨询:

  公司因员工之间谈恋爱将其开除的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公司仅因员工之间谈恋爱就将其开除,一般情况下不合法。恋爱自由是公民法定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司若在规章制度中直接规定“禁止员工恋爱”,本质上是通过企业规定剥夺员工的法定权利,即便员工签字确认“已知晓规定”,该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司利用规章制度解雇谈恋爱的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若员工恋爱行为影响工作(如因情感矛盾频繁争吵、延误项目进度),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