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忘记打卡被记旷工的,合法吗
在日常工作场景中,考勤打卡是大多数公司用于记录员工出勤情况的常见手段。然而,现实里常出现员工因各种缘由忘记打卡的状况,此时部分公司会直接将其记为旷工。
网友咨询:
员工上班忘记打卡被记旷工的,合法吗?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仅仅因为上班忘记打卡就被记为旷工,并不符合规定。旷工,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打卡只是用人单位记录员工出勤的一种方式,并非认定出勤与否的唯一依据。若员工实际提供了劳动,即便忘记打卡,也不能认定为旷工。法律认定 “旷工” 的本质是 “员工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劳动”,而非 “未完成打卡流程”。实务中,只要员工能证明当日实际到岗工作(如监控记录、同事证言、工作成果、领导安排工作的聊天记录),即便存在打卡瑕疵,公司也不能记为旷工。
若员工没有打卡,监控显示其当日未进入公司,也无任何工作记录,且无法说明缺勤理由,此时公司结合考勤制度记为旷工,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补充:
旷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2、没有正当理由;3、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旷工几乎被所有的企业认为是严重违纪的行为。每个公司都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其中通常都会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明确规定。如果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旷工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公司可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