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法律程序。
网友咨询: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律师解答:
1、确定劳动仲裁管辖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准备核心申请材料。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需载明员工与公司的基本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仲裁请求(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万元、赔偿金* 万元)、事实与理由(说明入职时间、岗位、工资标准、欠薪时间及证据);身份证明,员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关系证据,如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欠薪证据,如公司出具的欠薪欠条、与老板的沟通记录等。
3、提交申请并配合受理审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员工需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等待仲裁委安排开庭时间。
4、参与仲裁审理,如实陈述事实并提交证据。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人事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人事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人事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