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未经单位审批的加班,劳动者还能主张加班费吗

  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网友咨询:

  未经单位审批的加班,劳动者还能主张加班费吗?

  律师解答:

  未经单位审批的加班,劳动者并非一定不能主张加班费,关键在于判断该加班行为是否属于 “用人单位安排” 以及劳动者是否确实提供了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动。

  如果用人单位在日常管理中并未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或者在某些情况下默许甚至鼓励员工加班而未及时办理审批手续的,员工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果加班是基于公司的要求或安排,即使没有经过正式审批流程,员工也可以主张加班费‌。如果劳动者的加班行为完全是出于个人自愿,并非为了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也未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那么主张加班费可能就难以得到支持。

  律师补充: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延长劳动时间加班费的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8小时)×加班小时×150%;休息日加班费的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上个月月工资收入-加班费)÷月计薪天数×加班天数×300%。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