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签订了和解协议,还能反悔吗
在道路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事故发生后,不少当事人为了快速解决纠纷、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往往会选择私下协商,签订和解协议。然而,事后因各种原因,一方想要反悔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发生后签订了和解协议,还能反悔吗?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后签订的和解协议,原则上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赔偿协议中已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双方自愿签署,后仅因为部分金额存在偏差为由反悔,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认定协议无效的,一般法院不予支持。
若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以及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通常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对事故的损害程度、赔偿项目等存在错误认知。欺诈情形是指一方故意隐瞒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诱使对方签订和解协议。胁迫则是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显失公平是指协议内容明显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使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律师补充: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