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车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汽车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生产汽车方面的有关规定,私自拼凑零部件装配的汽车。拼装的汽车一般都存在质量差、成本高、大多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的问题,有的还因装配技术问题造成事故。
网友咨询:
我把一辆自己拼装的旧车低价卖给朋友,没办过户,他开车撞伤人,跟我有关系吗?
律师解答:
凡是没有生产机动车资质的主体生产或者组装的机动车,均可纳入“拼装车”的范畴,拼装车至少包括三类:一是利用报废汽车零件组装的机动车;二是利用进口汽车零部件组装成的机动车;三是未经国家批准,私自组装的机动车。对外效力上,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意味着被侵权人可以向部分转让人或受让人请求赔偿部分或者全部损失,且不受 “是否办理过户登记” 影响。内部效力上,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若误购拼装车,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警,避免因 “继续使用” 被认定为 “默认接受危险”。
律师补充: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