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何区别

  洗钱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有关洗钱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道是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收益而进行掩饰或者隐瞒,其中的掩饰、隐瞒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

  网友咨询:

  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何区别?

  律师解答:

  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简称“掩隐罪”)均属下游犯罪,但二者在刑法体系中的定位截然不同。关键区分点:

  1、上游犯罪范围。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只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类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上游犯罪则是除此之外的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所有犯罪。

  2、主观明知程度。洗钱罪的明知要求行为人确知或应当知道自己所掩饰、隐瞒的是七类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则只要求对赃物的性质有所明知,并不要求行为人具体明知是何种犯罪所得的赃物。

  3、行为本质差异。洗钱罪要求“切断赃款与犯罪的关联性”,典型手段包括:提供资金账户、跨境转移资产、虚假交易等方式。掩隐罪则侧重“物理隐匿”,如藏匿现金、代销赃车等。

  律师补充: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数额,应当以实施掩饰、隐瞒行为时为准。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财物的价格高于其实际价值的,以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价格计算。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为近亲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且系初犯、偶犯的;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