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脱保,若不慎发生事故,责任应如何承担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性保险制度,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赔偿。然而在日常生活中,不少车主因遗忘、侥幸心理或经济原因,导致车辆交强险脱保,从而埋下风险隐患。
网友咨询:
交强险脱保,若不慎发生事故,责任应如何承担?
律师解答:
1、脱保车主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车主(投保义务人),需先在交强险法定限额内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
2、对于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划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可能不是同一人。投保义务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不是同一人,被侵权人合并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投保义务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交通事故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投保义务人先行支付赔偿费用后,就超出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部分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车辆损失、物品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