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脱保发生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网友咨询:
交强险脱保发生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律师解答: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后才能上路行驶。交强险脱保是指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期间届满后,车主未及时续保,导致车辆处于“未投保交强险”的违法状态。交强险脱保发生事故,责任承担需遵循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比例分担+行政处罚的三重规则。
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交强险脱保发生事故,先由脱保车主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全额赔付对方损失”。无论车主是主责、次责还是同责,均需先在对应限额内全额赔偿对方的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超出限额的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如车辆损失、物品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