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选择自行协商应注意哪些事项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日常的车流量也迅速增加,然而交通事故也随之发生的越来越频繁。交通事故自行协商是处理轻微事故的便捷方式,能节省双方时间与行政资源,但因操作不规范引发的后续纠纷频发。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选择自行协商应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

  1、确认是否符合自行协商条件。并非所有事故都能私了,仅适用于 “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轻微、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的情形,若有人员受伤、车辆严重损毁,或一方涉嫌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需立即报警。

  2、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拍摄含双方车辆位置、道路标线、周边环境,体现事故发生场景的照片视频,碰撞部位特写照。

  3、记录双方核心信息。协商前需互换并记录: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确保能打通)、车牌号、车辆投保公司及保单号。

  4、签订书面协商协议,拒绝口头约定。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

  律师补充: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私了”协议中已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双方自愿签署,后仅因为部分金额存在偏差为由反悔,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或认定协议无效的,一般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当时并未认识到伤情的严重程度,后经治疗、鉴定伤情严重,带来的损失与协议相差过大,此种情形下可认定为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而撤销该赔偿协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