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被扣满十二分,开车算不算无证驾驶
机动车驾驶证是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网友咨询:
驾照被扣满十二分,开车算不算无证驾驶?
律师解答:
当驾驶人累积记分达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并要求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及考试。扣满12分后,驾驶证的法律状态是“被扣留”而非“无证”。驾驶人仍持有驾驶证原件,但因记分满12分被暂时扣留,需通过学习和考试恢复驾驶资格。因此,此时驾驶机动车不属于“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无证驾驶”情形。
虽然扣满12分后驾驶不属于“无证驾驶”,但属“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仍属违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律师补充: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理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