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将伤者送医后自行离开的是否算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我国刑法中一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网友咨询:
肇事将伤者送医后自行离开的是否算逃逸?
律师解答:
肇事将伤者送医后自行离开的行为是否构成逃逸,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驾驶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救助义务和配合调查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义务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驾驶人将伤者送医后,未履行报警义务,也未与对方当事人或公安机关有效沟通,擅自离开,且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责任(如逃避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的意图,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逃逸。反之,如果驾驶人送医后,及时报警并等待交警处理,或者因受伤等合理原因暂时离开,但能主动配合后续调查,就不属于逃逸。
律师补充:
交通肇事逃逸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意味着,一旦被认定为逃逸,驾驶人可能要承担更重的事故责任,进而影响民事赔偿比例。
保险理赔也与逃逸行为密切相关。多数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对逃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但商业三者险通常将逃逸列为免责条款,不予赔偿。这意味着,驾驶人若逃逸,商业险部分的赔偿可能无法获得,需自行承担高额赔偿费用。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