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伤,责任怎么划分

  “红灯停绿灯行,不要猛跑和急行”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通过马路时不走斑马线,直接“抄近道”肆意横穿。

  网友咨询: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伤,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解答: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伤,责任划分需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交管部门会结合事故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若行人存在明显过错,比如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横穿马路、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突然横穿且未注意观察路况,而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此时行人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可能承担次要责任。若机动车驾驶人存在过错,如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未注意观察路况等,而行人横穿马路的行为过错相对较小,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抢救伤员。若对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涉及赔偿问题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处理。

  律师补充: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