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把车借给别人开,发生交通事故的谁来担责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借车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当把车借给别人开,却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该如何认定,往往让车主和借车人都感到困惑。

  网友咨询:

  把车借给别人开,发生交通事故的谁来担责?

  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在车辆借用过程中,实际控制和驾驶车辆的是借用人,他们对车辆的运行状态和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的 “过错”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如果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还有不足或者车辆未购买商业险,那么就由侵权人进行赔偿。

  律师补充: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