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天气员工骑车上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在多变的天气状况下,日常出行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暴雨天气,道路湿滑、视线受阻,大大增加了意外发生的概率。
网友咨询:
暴雨天气员工骑车上班路上摔倒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需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来综合判定。
根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自己骑车摔倒,往往会被认定为本人负主要责任,不符合上述工伤认定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 这一关键要素,通常难以认定为工伤。
在暴雨天气这一特殊情境下,如果员工能证明自己在骑行过程中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摔倒主要是因暴雨导致的客观恶劣条件,如道路严重积水、路面积水形成暗坑且无警示标志等不可预见、难以避免的因素所致,且有相关证据,如事发地的监控录像、当时的气象报告、道路状况照片等,那么也可能认定工伤。
律师补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