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理赔吗
在车辆的日常使用中,按时年检是每位车主应尽的义务,它关乎车辆的安全性以及道路行驶的合法性。然而,现实中总有部分车主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年检车辆。一旦驾驶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问题就变得复杂棘手。
网友咨询:
驾驶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理赔吗?
律师解答: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具有强制性和公益性,其设立的核心目的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能得到及时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只要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且事故发生时处于保险有效期内,无论车辆是否按时年检,保险公司都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予以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