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因提前退租房东拒退押金的怎么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网友咨询:

  因提前退租房东拒退押金的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1、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合同没有对提前退租以及押金退还事宜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条件下提前退租也应退还押金,而租客又符合这些条件,房东却拒绝退还,那么房东的行为就构成了违约。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理性和平和的态度,诚恳地向房东解释提前退租的原因。

  2、如果与房东协商无果,租客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一些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都能提供调解服务。租客可以向这些调解组织说明情况,提供租赁合同、支付押金凭证等相关证据,让调解人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3、若经过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租客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租客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有相关约定)。

  律师补充: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