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业主拒缴车位管理费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如今的住宅小区生活中,停车问题日益凸显。不少业主为了停车便利,花费不菲资金购买了小区车位。许多业主对“车位管理费”的认知存在误区:“车位是我买的,为什么还要交管理费?更有甚者,因与物业存在矛盾,选择拒缴管理费。

  网友咨询:

  业主拒缴车位管理费的,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即便业主购买了车位,仍需缴纳车位管理费。车位管理费则是车位维护的额外成本,车位管理费主要用于车辆识别、地下车库、车位、道路等区域进行维护、保洁,灯光照明、安全指示系统等方面的支出。业主所购买的车位,只是获得了车位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车位所在区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的,这就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来维持运营。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车位管理费,物业可通过书面通知(如贴催缴单、发函)、电话沟通、上门协商等方式催收,但不得采取“断水断电”、“锁车位”等违法方式。若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可依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物业需证明“已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提供清洁记录、设施维修台账、巡逻记录等)。若法院判决业主败诉且未履行,物业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划扣业主银行存款、查封名下财产,甚至将业主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贷款、出行等)。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在极端情况下,如果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或者严重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