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需要通过租赁合同来明确规范。然而,实践中常出现承租人未经同意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的情况。

  网友咨询: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出租人能否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仅享有使用权,且使用权的行使必须遵循租赁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禁止承租人擅自改建房屋,这是为了保护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原始状态。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根据法律原则,承租人也负有维护房屋原状的义务,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进行重大改建。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不仅破坏了房屋的安全性,还可能违反建筑规范,给房屋带来潜在风险。此时,出租人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有权要求承租人停止违约行为、恢复原状;若承租人拒不改正,出租人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合同。此外,若擅自改建导致房屋损坏,出租人除解除合同外,还可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律师补充: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