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租到“串串房”可要求哪些赔偿

  在城市打拼的人们,租房是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然而,近年来,“串串房” 的出现给租房市场带来了诸多隐患。所谓 “串串房”,通常是指炒房客或部分不良房东、中介,低价购入二手房后,采用极度节省成本的方式装修,再以高价出租或出售。

  网友咨询:

  租房租到“串串房”可要求哪些赔偿?

  律师解答:

  (一)退还租金及押金。房东有义务提供符合安全居住标准的房屋。若房屋因是 “串串房” 存在甲醛超标等严重质量问题,致使租客无法正常居住使用,这属于房东违约。租客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二)要求对方承担检测费用。租客为确定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检测甲醛含量等,会产生相应检测费用。在租到 “串串房” 的情况下,这笔检测费用应由过错方即房东承担。

  (三)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房东提供 “串串房” 构成违约时,租客可依据合同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四)租客因居住 “串串房”,吸入过量有害物质,导致身体出现不适甚至疾病,如呼吸道炎症、皮肤过敏等,可向房东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律师补充: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