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到期,租客拒不搬离怎么办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在租赁合同的框架内有序运行。

  网友咨询:

  租赁合同到期,租客拒不搬离怎么办?

  律师解答:

  (一)当租客出现拒不搬离的情况时,房东首先要做的是仔细查看租赁合同。合同中一般会对租赁期限、续租条件以及租赁期满后房屋的返还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比如,有些合同可能规定,租赁期满后,租客应在几日内完成房屋腾退,若逾期未搬,需按一定标准支付逾期占有使用费。

  (二)在明确合同条款后,房东应尝试与租客进行友好沟通协商。若租客是因为短期内未找到合适的房源,存在实际困难,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给予租客一定的宽限期,同时明确新的搬离日期。

  (三)若沟通协商无果,房东应及时向租客发送书面搬离通知。书面通知需明确租赁期限已届满,要求租客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如一周)搬离房屋,并告知其逾期不搬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当租客收到书面通知后仍拒不搬离时,房东可寻求第三方协助。可向当地的居委会、派出所或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五)若通过上述途径仍无法解决问题,房东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租客腾退房屋,并支付逾期腾房期间的占有使用费。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二)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

  (三)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