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未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可继承多少财产

  在日常生活中,子女因家庭矛盾或其他原因未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却在父母去世后要求继承遗产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类纠纷不仅关乎法律问题,更触及家庭伦理道德。

  一、未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可继承多少财产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未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并非必然丧失继承权,其继承份额需分情况认定:若子女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故意不尽赡养义务,在法定继承中,法院通常会判决其少分或不分遗产;若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会依法丧失继承权,无权继承任何遗产;若子女是因自身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等客观原因无法履行赡养义务,且主观上无过错,通常仍可享有正常的继承份额。

  二、只要未承担赡养义务,就一定不能继承遗产吗

  在实务中,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只要子女没尽赡养义务,就绝对不能继承遗产。但事实上,法律的规定更为严谨,并非所有未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都会被剥夺继承权,关键在于区分“主观不愿”和“客观不能”,以及行为的严重程度。

  1. 主观不愿型:子女有稳定收入、具备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以各种借口(如父母偏心、关系不和等)故意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未给予父母任何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种情况下,法定继承中会少分或不分遗产;

  2. 极端过错型:子女不仅不尽赡养义务,还对被继承人实施遗弃(如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赶出家门、长期不闻不问)或虐待(如打骂、侮辱父母,情节严重),这种情况下,将依法丧失继承权;

  3. 客观不能型:子女因自身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如重度残疾、长期失业且无生活保障),客观上无法履行赡养义务,且主观上无过错(如主动联系父母、表达赡养意愿但无力实现),通常仍可享有与其他继承人同等或相近的继承份额。

  三、被继承人立遗嘱不让未赡养子女继承,这样的遗嘱合法有效吗

  被继承人立遗嘱,明确不让未赡养子女继承遗产,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且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未赡养子女无权主张继承遗产。但有一个例外:若未赡养子女属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如重度残疾、无收入、无赡养人),遗嘱中未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未赡养子女仍可主张继承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余遗产仍按照遗嘱约定分配。此外,若遗嘱是被继承人受欺诈、胁迫所立,或遗嘱内容被伪造、篡改,或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意识不清),则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未赡养子女可能恢复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