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房产应当如何分配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房产应当如何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以“份额均等”为基本原则,同时兼顾特殊情形调整。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均等分配指各继承人份额大致相同,但若存在继承人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等情况,可相应多分、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二、房产作为特殊遗产应当采取何种分割方式
房产作为不可分割的不动产,在继承分配中需要特殊处理。根据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折价补偿是房产继承中最常见的分割方式。当某个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时,需按其他继承人的应继份额支付相应折价款。共有方式指继承人共同拥有房产。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但共有可能导致后续使用、处分产生分歧。当继承人均不愿或无力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可将房屋拍卖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继承的房产存在债务,分配时需优先清偿债务吗
继承的房产若附着债务(如房贷、被继承人所欠税款等),需先以房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剩余部分再由同一顺序继承人按规则分配;若房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超过部分继承人无法律义务偿还,自愿偿还除外。若继承人放弃房产继承,可不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此外,即便债务未清偿完毕,也需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房产份额,再进行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