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后,还能要求增加吗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网友咨询: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后,还能要求增加吗?

  律师解答:

  抚养费的确定并非一成不变,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即使已经一次性支付,依然可以要求增加。

  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是指父母双方在离婚时或离婚后,协商或由法院判决一方一次性向另一方支付足额抚养费,以覆盖子女至成年或独立生活前的抚养开支。离婚时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是基于当时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负担能力等因素确定的。但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原定抚养费的基础可能发生重大改变,再依据原来的标准和条件支付抚养费,可能无法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和学习需求。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增加的抚养费数额。

  律师补充: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并非所有费用都属于法律支持的“必要费用”。一般而言,正常教育范围内的费用属于抚养费范畴,而兴趣班、辅导班等额外支出,除非经过父母双方协商同意,否则可能不被支持。

  请求增加抚养费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增加抚养费的法定情形。这些证据可能包括:物价上涨数据、子女患病或特殊教育需要的证明、当地生活水平提高的证据、直接抚养方经济状况恶化的证明等。如果证据不足,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