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证证明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
所谓彩礼,是指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
网友咨询:
如何举证证明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
律师解答:
婚前给付高额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予以支持。证明给付彩礼导致家庭困难:
1、需提供“家庭收入水平证据”,证明家庭本身经济基础薄弱。常见证据包括: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失业证明、低保证明);若父母为农民,可提供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家庭财产状况证据(如银行存款流水、房产/ 车辆登记信息等)。
2、需提供“彩礼给付与负债的关联证据”,证明困难是因彩礼直接导致。关键证据包括:借条(需注明“为给付 XX 彩礼借款”);资金流向证据(如男方给女方转彩礼的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借款的亲友出庭作证)。
3、需提供“家庭生活困难的现实证据”,证明困难已达到“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的标准。常见证据包括:村委会/ 居委会/ 街道办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基本生活开支的欠费记录(如水电费催缴单、房租拖欠证明);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的特殊支出压力证明(如学费、医疗费等)。
律师补充:
彩礼发生在谈婚论嫁的特殊阶段,通常已经有较为明确的婚期。认定彩礼时,除金钱外,实物也包括在内。在认定某一项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时,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
法院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会综合考虑双方是否已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共同生活、孕育情况、彩礼数额、双方过错、双方经济状况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