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支付赡养费,老人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网友咨询:
子女不支付赡养费,老人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身份关系的证据,比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据。法院在受理以后会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明确赡养人相应的赡养责任,包括支付赡养费的金额、方式以及是否需要提供生活照料等。
如果子女拒绝履行生效的判决,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清楚表达意愿),可以自己去法院申请;若老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可由配偶、子女、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或居委会、村委会、养老院等组织代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被执行人信息、申请事项)、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老人的身份证明、子女的财产线索(如工资卡卡号、房产地址、银行卡开户行等)。老人或代理人可到法院立案庭现场提交材料,也可通过法院官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提交。
律师补充:
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的规定是一种强制性的效力性规定,子女既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该项效力性规定,也不能在这项强制性规定上添加任何条件。
从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利益角度而言,受赡养者一般都是年老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人,赡养费是该类人群的生活来源,若无此等费用,将严重影响他们的生活。因此,民法典规定请求支付赡养费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