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后如何解除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是一种基于法律行为而设立的拟制血亲关系,它让原本没有血缘联系的人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亲人。
网友咨询:
收养关系成立后如何解除?
律师解答:
1、在被收养人成年之前,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解除收养关系的意思表示。若养子女已年满八周岁,还需征得其本人同意。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若送养人、收养人不能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议,送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被收养人已成年,若其与养父母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应当根据双方关系的实际情况,本着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处理。
律师补充: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