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见证人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公民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这是私法领域意思自治的体现。遗嘱见证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在场作证的人。遗嘱见证制度是为了保障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的最终意愿得以实现。
网友咨询:
遗嘱见证人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担当遗嘱见证人这一重要角色,其需满足一系列严格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 周岁的公民,心智发育成熟,具备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能够清晰认知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意义及后果,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已满16 周岁不满18 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在法律层面也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为保证见证过程的公正无私,遗嘱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存在利害关系。这里的利害关系涵盖多种情形,如亲属关系、债权债务关系、业务合作关系等。
3、遗嘱见证人应具备理解遗嘱内容的能力,能够准确领会遗嘱人通过文字、语言等方式表达的财产处分意愿。同时,还需具备正确表达的能力,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清晰、准确地向司法机关或相关人员阐述遗嘱订立的具体情形。
4、在许多遗嘱形式中,对见证人的人数有明确规定,一般要求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律师补充: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