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篡改过的遗嘱还有效力吗
在生活中,遗产继承往往涉及家庭财产的分配,极易引发矛盾纠纷。而遗嘱作为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近年来,因遗嘱被篡改引发的遗产继承争议案件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被篡改过的遗嘱还有效力吗?
律师解答:
被篡改过的遗嘱,其效力并非一概而论,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根据规定,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也就是说,当遗嘱被篡改时,被篡改的那部分内容,由于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整个遗嘱都无效,如果遗嘱中未被篡改的部分,能够清晰地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且符合遗嘱有效的其他法定条件,那么这部分内容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补充: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但如果情节不严重,或者事后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会丧失继承权。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经验,当继承人的篡改行为致使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遭受损害,并造成其生活困难时,可认定为情节严重。若篡改行为虽未针对特定弱势继承人,但从整体上对遗嘱内容进行恶意篡改,极大程度改变了被继承人原本的财产分配意愿,破坏了遗产继承的公平性,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