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一、侵占罪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从而构成的犯罪。侵占罪必须同时满足四个要件:主体适格、主观故意、客体为他人财物所有权、客观表现为"据为己有"且"拒不退还/交出"。
具体而言,主体需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明知财物属于他人而意图非法占有;客体为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客观上表现为"据为己有"与"拒不退还/交出"两个必要环节。其中,"据为己有"是指行为人对财物实际控制与支配,如擅自处分或隐匿;"拒不退还/交出"是指行为人应当退还或交出时,以明确方式拒绝退还或交出。
二、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否构成侵占罪
不构成侵占罪。
《刑法》规定,侵占罪需"数额较大"。司法实践中,一般参照盗窃罪等相近罪名的数额标准,通常以1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若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即使有"据为己有"和"拒不退还"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可能属于民事纠纷或治安违法行为。
三、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何在
在实践中,侵占罪与盗窃罪常常容易混淆,但两者存在本质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取得财物时是否已经合法持有该财物。
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他人占有的财物。在盗窃行为发生时,财物始终处于他人的控制之下,行为人通过秘密手段打破他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例如,如果甲将手机遗忘在乙家的沙发上,乙发现后偷偷藏起来,等甲回来寻找时谎称没看见,则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因为当手机在乙家时,仍处于甲的控制范围内。
相反,侵占罪是行为人在已经合法持有他人财物的情况下,变合法持有为非法所有。在侵占行为发生时,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控制之下,只是行为人改变了财物的权属状态。
两罪在主观故意产生的时间上也存在差异。盗窃罪的故意产生于取得财物之前,行为人先有非法占有的故意,然后实施窃取行为;而侵占罪的故意往往产生于合法持有财物之后,行为人先是合法持有,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的意图。
此外,两罪在诉讼程序上也有重要区别。侵占罪是亲告罪,需要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而盗窃罪则是公诉罪,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这意味着,如果侵占罪的被害人选择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司法机关一般不会主动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