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能否从轻处罚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呈爆发式发展,在诸多领域实现广泛应用,其中在自动驾驶方面的应用尤为瞩目。所谓自动驾驶,指车辆依靠传感器、算法等技术实现部分或全部行驶控制的功能。
网友咨询:
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能否从轻处罚?
律师解答:
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功能上路,不能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事由,仍需按醉酒驾驶相关规定处罚。
当前主流自动驾驶技术(多为L2级及以下)本质是“辅助驾驶”,驾驶人需始终保持对车辆的监控,随时准备接管车辆应对突发情况,并非车辆完全自主行驶。即便开启该功能,驾驶人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车辆驾驶人员”。法律严禁醉酒驾驶,核心原因是酒精会显著降低驾驶人的判断、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即便开启自动驾驶,驾驶人因醉酒导致的能力缺陷并未消除,仍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自动驾驶功能不能成为醉酒驾驶的免责或从轻事由,只要驾驶人处于醉酒状态且车辆处于行驶状态,即构成违法或犯罪,处罚标准与普通醉酒驾驶一致。
律师补充: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但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者酌定从轻、从重处罚情节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对于虽然发生交通事故,但只造成轻微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且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无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也可以认定为醉驾情节较轻。有符合情理的醉驾理由,如为救治病人而醉驾、在休息较长时间后误以为醒酒而醉驾、为挪动车位而短距离醉驾等。
如果因为醉酒驾车,导致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还构成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