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虚假破产罪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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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假破产罪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律师解答:

  1、本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通过虚假破产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利益”的直接故意,若企业系因经营困境被动采取财产处置措施,或对相关行为的违法性存在认知错误,无逃避债务的主观意图,可否定主观构成要件。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如果公司确实资不抵债,破产是真实的,则不符合客观要件。

  3、虚假破产罪是结果犯,要求行为必须严重损害债权人或其他人利益。如果行为未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损失尚未达到追诉标准,则不构成本罪。若行为人已主动弥补债权人损失,可主张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从轻处罚。

  4、若债权人损失系因市场波动、经营不善等其他原因导致,与企业的财产处置行为无直接关联,可否定犯罪成立。

  5、从证据角度辩护,审查控方证据是否能充分证明“实施虚假行为、主观有故意、造成严重后果”,若缺乏直接证据(如财产隐匿记录、虚构债务合同、行为人供述等),可主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

  6、若存在多名行为人(如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股东)共同实施行为,需区分主犯、从犯,从犯可主张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律师补充: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虚假破产罪的犯罪形态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若犯罪行为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如在实施虚假破产过程中被及时发现并制止,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