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强迫劳动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强迫劳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或者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网友咨询:

  强迫劳动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殴打、伤害等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行为,使其不能反抗、逃跑。“威胁”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施以恫吓,进行精神强制,使其不敢反抗、逃跑。“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则是指以限制离厂、不让回家,甚至雇用打手看管等方法非法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强迫其参加劳动。主体要件覆盖“自然人和单位”,既包括个体老板、企业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也包括公司、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主观方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法规,仍故意以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劳动。

  律师补充: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应予立案追诉。明知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犯罪分子在强迫劳动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伤残、死亡的,应当根据规定,以强迫劳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