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中,如何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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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中,如何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
律师解答:
“因逃逸致人死亡”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需严格满足“逃逸行为 + 死亡结果 + 直接因果关系 + 过失心态”四个核心要件。
1、逃逸行为。“逃逸”的本质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而非单纯因害怕、慌乱等情绪离开现场。若行为人虽离开现场,但目的是“立即送医”“报警求助”或“联系家属”,则不构成“逃逸”。
2、“死亡结果” 需发生在逃逸之后。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那么肇事者就没有了履行救助义务的前提,因而也就不能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3、直接因果关系。只有当被害人因行为人未及时救助而死亡,且若行为人履行救助义务(如立即送医、拨打120),死亡结果本可避免时,才能认定“逃逸致人死亡”。若被害人死亡是“事故伤害+自身疾病”共同作用的结果,只要“得不到救助”加速了死亡进程(如事故导致心脏病发作,未及时服药致死),仍可认定因果关系。
4、过失心态。若司机碰撞行人后,发现被害人仍有呼吸,却将其拖入路边草丛隐藏,导致其因无人发现而死亡,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律师补充: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生危险性、认罪悔罪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