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

  外卖骑手利用碎片化时间接单送餐、超市在高峰时段聘请兼职员工、培训机构临时招募授课老师…… 这些灵活就业场景随处可见。然而,与之相伴的是一系列劳动保障问题。

  网友咨询:

  我平时在附近超市做兼职,每天工作三四个小时,属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那我这种情况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要是工作中受伤了,工伤保险能报销吗?

  律师解答: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可以参加工伤保险的。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在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需要及时为其申请社保登记,并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来为其缴纳社保费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律师补充: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灵活就业的主要方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有利于维护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权益、有利于促进灵活就业、有利于规范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出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