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连环追尾是怎么划分责任的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车辆连环追尾事故时有发生,此类事故往往涉及多辆车,责任划分复杂,容易引发纠纷。
网友咨询:
在高速上遇到前车急刹导致我追尾,后面又有三辆车连续撞上来,这种五车追尾事故责任要怎么划分?
律师解答:
需依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形,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来确定。
1、若连环追尾事故是由于最后一辆车未保持安全车距、超速行驶、等原因导致,一般由最后一辆车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在城市道路上,A车、B车、C车依次正常行驶,D车因跟车过近且未及时刹车,直接撞上C车,致使C车又撞上B车,B车再撞上A车,这种情况下,通常认定D车负事故全责。
2、若连环追尾事故是由多辆车的过错共同造成,则会根据各车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例如:A车驾驶员因突发状况急踩刹车,B车因跟车距离过近未能及时避让撞上A 车,C车同样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又撞上 B车。那么各方均有过错,交警会根据各车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
律师补充: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