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工伤私了后发现少赔了如何维权

  在实践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工伤职工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处理方式的优点在于便捷、高效,能够使工伤职工尽快得到工伤赔偿,但赔偿的金额大多数情况下会低于工伤保险条例所确定的赔付标准。

  网友咨询:

  工伤私了后发现少赔了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工伤私了后发现少赔了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私了协议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劳动关系、工伤事实及赔偿情况‌。

  2、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申请中,要求撤销私了协议并补足赔偿差额‌。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

  即使已经签订私了协议并获得赔偿,劳动者仍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