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工擅自离岗致老人出事,家属能否追责
护工是指在医院里,受雇用于患者或患者家属方,协助护士对病号进行日常护理和帮助的工作人员,也有大多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护工服务需求激增,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网友咨询:
护工擅自离岗致老人出事,家属能否追责?
律师解答:
护工擅自离岗导致老人受伤,家属有权追究责任。
护工与家属或机构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护工擅自离岗构成违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司法实践中,建议家属收集护工离岗证据(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保留医疗费票据、护理费支付凭证等损失证明,可同时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法院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认定护工过错程度:离岗必要性、离岗时间长短、老人自理能力状况、离岗前是否采取替代措施等。
律师补充: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