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员工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能不能认定工伤

  一、员工自己有过错的情况下能不能认定工伤

  能认定工伤,核心结论是“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员工自身存在一般过错(如操作失误、疏忽大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不影响工伤认定,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法定条件,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来说,只要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即便员工对事故发生有一定过错(如未按规程操作、疏忽未使用防护工具),仍可认定为工伤;唯一例外是,员工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违法情形(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无论是否有过错,均不得认定为工伤。

  二、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伤,公司能拒绝认定工伤吗

  不能,公司无权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拒绝认定工伤。公司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仅约束员工的工作行为,不能对抗《工伤保险条例》的法定规定,也不能作为拒绝工伤认定的依据。具体来说,只要员工受伤符合三工原则,且无排除工伤的情形,无论是否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都有义务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若公司拒绝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可自行向人社局申请认定。

  三、在什么情况下,员工的过错会导致无法认定工伤

  员工的过错只有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的三种法定排除情形时,才会导致无法认定工伤。这三种情形是:故意犯罪:员工因故意犯罪行为(如盗窃公司财物、故意伤害同事)而在过程中受伤。需注意,必须是经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在此列。醉酒或者吸毒:员工因醉酒(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或吸食、注射毒品导致自身在工作中受伤。这里强调的是受伤与醉酒、吸毒状态之间的因果关系。自残或者自杀:员工故意采取自残、自杀行为导致伤亡。

  除了以上三种法定情形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过错,包括重大过失、严重违规、甚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都不能成为否定工伤认定的理由。 实践中,用人单位常常试图将员工的“严重违规”或“重大过失”解释为“自杀自残”或“故意”,但这通常难以获得劳动行政部门和法院的支持,因为后者的认定标准极高,要求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主观上具有追求或放任自身伤亡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