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发现高血压后被取消录用,劳动者如何维权
在求职过程中,入职体检是一道必经关卡。其中,血压作为一项常规体检指标,常常受到关注。血压,指的是血液在血管内流动时对血管壁产生的压力。
网友咨询:
入职体检发现高血压后被取消录用,劳动者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根据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将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列为不合格情形,但该标准仅适用于公务员体系。普通岗位不得将非传染性慢性病作为绝对录用门槛。高血压作为一种常见慢性病,通常可通过药物控制,且多数岗位并不影响履职能力。若岗位无特殊健康要求(如高空作业、高危工种),拒录行为构成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
1、收集证据。包括: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公司明确表示取消录用的言辞、体检报告尤其是能证明高血压情况的相关报告等。
2、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向用人单位指出其行为的违法之处,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如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录用承诺,或者给予合理的经济赔偿等。
3、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在投诉时,要详细、准确地说明事件的来龙去脉,并提供之前收集的相关证据。
4、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5、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或者劳动仲裁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裁决,劳动者还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