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员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怎么办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

  网友咨询:

  员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怎么办?

  律师解答:

  1、和公司协商。建议员工先收集证据(如工资条、银行流水、劳动合同,证明工资数额及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再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沟通,明确提出“补足自工资低于标准之日起的差额”的要求,并留存沟通记录。

  2、向劳动监察投诉。投诉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在受理后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确认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监察部门会责令其限期补发工资差额。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问题仍未解决,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补充: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