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久坐办公室,得了腰椎间盘突出,算不算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网友咨询:

  久坐办公室,得了腰椎间盘突出,算不算职业病?

  律师解答:

  久坐办公室引发的腰椎间盘突出通常不认定为职业病。

  法定职业病需符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范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现行法定职业病涵盖尘肺病、职业性化学中毒、职业性皮肤病等,腰椎间盘突出未被列入该目录。

  腰椎间盘突出的成因具有多样性,除久坐外,还可能与个人体质(如腰椎先天发育异常)、生活习惯(如长期弯腰做家务、缺乏运动)、既往病史(如旧伤复发)等因素相关,难以证明“完全由工作导致”。若劳动者因工作中突发意外(如搬运文件时腰部扭伤)诱发腰椎间盘突出,或经鉴定“工作中的久坐行为是导致病症加重的直接、主要原因”,可能通过工伤认定获得保障。

  律师补充: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一)病人的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