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见义勇为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

  网友咨询:

  见义勇为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律师解答:

  见义勇为受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视同工伤。

  根据规定,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并不要求见义勇为行为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也不局限于职责范围内。只要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而受到伤害,就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

  职工在见义勇为受伤后,其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处理工伤认定事宜。职工见义勇为受伤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 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律师补充: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举荐、申报为见义勇为行为:

  (一)制止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制止正在实施的侵害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协助追捕、抓获罪犯、犯罪嫌疑人的;

  (四)抢险、救灾、救人中表现突出的;

  (五)其他可以举荐、申报为见义勇为行为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