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回家顺路拿快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算工伤吗
在忙碌的工作生活中,快递已成为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很多人习惯在下班回家途中顺手取个快递,节省时间,然而,生活中难免会遇到意外。
网友咨询:
下班回家顺路拿快递,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算工伤吗?
律师解答:
根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通常要求伤害发生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且需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情况。拿快递并非上下班的合理必要路线,与工作无直接关联,因此一般不被认定为工伤。不过,工伤认定情况复杂,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如果取快递属于日常生活所需,且未超出合理时间和路线,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在遭遇此类情况时,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收集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补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