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醉酒后在车内睡觉,能否认定为醉驾

  喝酒能够让人短暂的放空自我,但同时它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行动力,不管车主在开车前喝了多少,只要喝酒驾驶,就会埋下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醉酒后在车内睡觉,能否认定为醉驾?

  律师解答:

  醉酒后在车内睡觉,并不必然会被认定为醉驾。构成醉驾需同时满足三个关键条件:其一,达到醉酒状态,即血液内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 80mg/100ml;其二,存在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其三,机动车行驶在道路上。

  在日常生活认知里,驾驶机动车意味着操控车辆前行,像启动车辆、挂挡、踩油门、刹车等一系列操作,使车辆发生物理位移。若仅仅是坐在驾驶座上,车辆未启动没有发生移动,一般不能认定为驾驶行为。要是有证据表明,醉酒者在车内有过短暂挪车行为,哪怕距离极短,也可能被认定为驾驶机动车。“道路” 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含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公众通行场所。这意味着,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都属于道路范畴。要是醉酒者在这些场所的车内睡觉,车辆一旦发生位移,且驾驶者血液酒精含量达标,就可能被认定为醉驾。

  律师补充:

  醉驾具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

  (二)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的;

  (三)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

  (四)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的;

  (五)其他情节显著轻微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