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变道被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交通状况复杂多变,机动车变道引发的追尾事故时有发生。这类事故不仅可能导致车辆受损,还可能危及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网友咨询:
机动车变道被追尾,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律师解答:
变道被追尾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变道车辆在转换车道过程中,未礼让同一车道上行驶的其他车辆,影响了正常行驶车辆的通行,导致追尾事故发生,那么变道车辆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
2、一般情况下,如果前车已经顺利完成变道,正常驶入新车道行驶,而后车未能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或者注意力不集中、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追尾,那么后车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若变道车辆存在违规行为,如未打转向灯、未观察后方来车等,同时后方车辆也存在超速、未保持安全距离等违规行为,那么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如车辆的行驶轨迹、速度、碰撞位置等进行综合判断。
律师补充: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