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买卖已交付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在日常生活中,二手车交易愈发频繁。不少人出于经济实惠等考虑,选择购买二手车。然而,二手车交易中常出现这样的情况:车辆买卖双方完成了车辆交付和款项支付,却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倘若此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这一问题关乎买卖双方及事故受害方的切身利益。
网友咨询:
机动车买卖已交付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只要车辆完成了交付,即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若发生交通事故且责任在机动车一方,那么承担责任的是现车主(受让人),而非原车主(出让人)。
如果原车主在车辆交付时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原车主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原车主明知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刹车失灵等问题,却故意隐瞒未告知受让人,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原车主就可能因自身过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律师补充: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