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驾驶员拒不让行救护车,有什么法律后果

  “救护车应急通行权” 是保障生命救援的重要规则,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拒不让行”导致的救援延误事件仍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悲剧。

  网友咨询:

  驾驶员拒不让行救护车,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解答:

  1、如果医学证明病人的离世与私家车拒不让行、耽误治疗存在关联,那么私家车车主需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例如需要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2、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若拒不让行过程中伴随“超速、醉驾”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承担刑事处罚。如果车主明知患者急需救治,在看到救护车进入小区后,故意将车停在唯一通道,挡住救护车驶离,意图使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种极端情形下,车主还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

  律师补充:

  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紧急服务车辆时,应当主动让行,确保这些特种车辆能迅速通行。等信号灯的驾驶人如遇到急救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可以不根据信号灯指示行驶,随时听从执勤交警的手势行驶。事后,在监控录像中可以直接证实驾驶人是给“特种车”让道,而并非主观故意闯红灯或者随意变更车道等,交管部门会主动取消处罚。如果监控录像没有取证到有关画面,车主却收到罚单的,当事人可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条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